市建局表面提出賣樓8項新規定,似乎有意提升透明和配合政府狙擊樓花規限的續篇,老樓對於局方的後知後覺的官潦作風,懷疑執行措施的延續性。
源於尖沙咀名鑄被傳媒揭發發展商高層內購事件後,市建局只有推卸責任,令人聯想了當日賣樓是否全不知情,事實上每張合約均由市建局批核後才算數,由此至終新世界發展高層在不需排隊輪候便可以買到樓,市建局應該可以公布,但在被傳媒廣泛報道後沒有正面解釋,有理由相信在市建局在「不反對下」把單位出售予發展商高層,有違官方角色和利益輸送之嫌。(連結市建局發布賣樓8項規限)
缺乏市民監察 權力過大
對於樓價持續偏高的質疑,主席張震遠在均多番強調,市建局重建後樓盤訂價會從商業考慮,與及參考市場價才釐定最後價格。
老樓郤對此有所保留,在奧運站海桃灣和名鑄內購事件,純以商業考慮亦有違有市建局建屋宗旨,便可以掩飾「黑箱作業」的運作模式。
老樓認為,市建局這次主動作出限制賣樓修正,若果政府未予緊密監察的話,過大權力容易造成腐化。要知道市建局最主要目標是改善地區環境,並不是擁有尚方寶劍收購私人產權後便可以任意妄為,應要把重建後的物業予更需要的用家自住。
當年內購應該不適用於市建局項目,建議所有單位予有一個更具透明度兼公開途徑賣樓;另外在收購項目上,更要尊重私人產權,讓小業主參與,避免與社會產生無謂的紛爭,如旺角波鞋街的官民對抗亦可避免發生。
促社區和諧 市建局宜改革
曾有私人發展商與私樓業權人合作重建時,除了提出現金和換樓安排,一方面可以在一個公平原則釐訂雙方可接受的條件,以及加快收購的速度,也可以讓公眾擁有參與權來保護個人利益,所以在收購的過程中料更暢順和更公平,令官民中間取得和諧、平衡,並不是單方面認為已給居民最好權益便了事。
此外,政府加派高級官員和市民代表共同監察運作,使行政架構更加透明度,和接受民間的質詢,一個透明度高的官方機構是要接受不同的意見,不是你話對便是對,最終沒有諮詢和質疑的渠道。
市建局「整色整水」,為求自保把賣樓守法責任轉落合作發展商身上,不欲共同承擔後果,本質未變,其實理應作帶頭作用,配合政府施政才對,令買樓者獲取更加多透明的樓盤資訊。從市建區還未糾正本身營運目的之時,也應該是改革市建局的時候了,建議政府加強施壓,使市建局正常發揮為用家建樓的功能,不要單是管「商」不管「官」,以免被質疑改革的決心、虎頭蛇尾、官官相衞。
(尚有其他文章,請登入www.HKLau.com香港樓論網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